京華時報訊截至2013年6月底,抗癌食物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206988.65億元。這是審計署昨天發佈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這也是我國首次摸清政府債務底數。
  據介紹,全國各級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這兩建築設計類債務均應由債務人以自身收入償還,正常情況下無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屬政府或有債務。
  今年8月至9月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5萬多名審計人員,對中央、3支票借款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391個市(地、州、盟、區)、2778個縣(市、區、旗)、33091個鄉(鎮、蘇木)的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共涉及73萬多個項目、245萬多筆債務。這次審計的政府性債務範圍包括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與2011年審計範圍相比,增加了中央和鄉鎮兩級政府。審計結果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859.17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55.77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393.72億元。
  此前,審計署曾對我國省、市、辦公室出租縣三級地方政府債務情況進行過全面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上述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09.51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3369.74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16695.66億元。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強調,從審計情況看,我國地方汽車貸款政府債務資金有86.7%投向了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教科文衛、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領域。
  這次審計發現並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線索有51件,涉案人員69人,有關處理結果將適時公告。
  審計署強調,下一步全國審計機關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建立起對政府性債務“借、管、用、還”各環節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並將政府性債務審計與中央財政管理、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地方財政收支、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按照中組部要求,把政府性債務狀況作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加強審計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債務規模
  中央債約9.8萬億原鐵道部超2.2萬億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98129.48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00.72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23110.84億元。
  從中央政府性債務的主要構成看,包括中央財政債務、中國鐵路總公司(原鐵道部)和相對微量的中央部門及所屬單位債務三類。在中央財政債務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97360.94億元。中國鐵路總公司(原鐵道部)通過發行政府支持債券或以鐵路建設基金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22949.72億元。
  地方債10萬億 今明兩年償還壓力大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859.17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55.77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393.72億元。
  從未來償債年度看,2013年7月至12月、2014年到期需償還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分別占22.92%和21.89%,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償還的分別占17.06%、11.58%和7.79%,2018年及以後到期需償還的占18.76%。
  大量地方政府依賴賣地收入還債
  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105789.05億元,比2010年底增加38679.54億元,年均增長19.97%。其中省級、市級、縣級年均分別增長14.41%、17.36%和26.59%。
  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截至2012年底,11個省級、316個市級、1396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餘額34865.24億元,占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93642.66億元的37.23%。
  部分地方和單位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如部分地方違規通過BT、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2457.95億元;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違規提供擔保3359.15億元。
  □專家解讀
  負債率不到40%風險總體可控
  “對於政府性債務,不能獨立地看一兩個數據,要從國際通常使用的負債率等風險控制指標來研究。”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說。
  截至去年底,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負債率為36.74%,若將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兩類或有債務折算進來,總負債率也不到40%,均低於國際通常使用的60%的參考值;全國政府外債占GDP的比例為0.91%,遠低於國際通常使用的20%的參考值;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為105.66%,如將兩類或有債務折算進來,總債務率為113.41%,處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確定的90%到150%的參考值範圍。此外,三類債務的逾期債務率均處於較低水平。
  專家普遍認為,再考慮到當前我國經濟仍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為債務償還提供了根本保障;地方政府債務資金大多投向了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民生、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形成的大量優質資產可作為償債保障,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一些地方追求GDP盲目舉債
  “要警惕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說。
  近年來,各類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建設需要大量投入,但由於財稅體制不完善,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往往通過舉債彌補資金缺口,造成部分地方和行業債務增長較快、債務負擔較重。
  2011年,審計署曾對我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債務情況進行過全面審計。兩次審計結果相比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從2010年底到今年6月底,債務餘額增加近4萬億元,年均增長近20%。
  “一些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觀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盲目舉債發展,也使部分地方債務率較高。”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說。
  審計表明,截至去年底,有3個省級、99個市級、195個縣級、34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於100%;從行業看,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費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償還壓力也較大。
  需防部分地區資金鏈斷裂
  “我們必須儘快提升‘救火’能力。”賈康認為,當務之急是針對部分地區和行業存在的債務增長較快、債務負擔較重等問題,抓緊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防止因資金鏈斷裂導致系統性風險。
  審計署科研所所長崔振龍建議,要通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同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財權,完善地方稅體系,解決地方政策“沒錢花”的問題。
  針對當前部分地方領導幹部“以GDP論英雄”的問題,陳塵肇表示,將把政府負債作為評價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範圍,強化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出現以盲目舉債搞“政績工程”、“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人大應全盤介入政府舉債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政府舉債進行建設是一種正常現象。政府債務問題的關鍵,應該是今後加強規則的制定,尤其是全程管理都應該透明。
  劉尚希認為,不少基礎設施建設完全依靠當期財政收入往往難以解決。以2012年為例,當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11.7萬億元,而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達20.69萬億元。無論如何調整財權與事權的劃分,政府都需要舉借債務。
  他建議我國應梳理、規範政府債務原有規定,並制定更為完善、嚴謹的管理規定。為促使政策能切實得以執行,首先要讓人大全盤介入政府舉借債務的工作,由人大審議借債的目的、用途、規模、支出進度、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內容。
  同時,可考慮借鑒預算和“三公”公開的經驗,逐步對舉借債務的上述全過程都予以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通過社會公示和監督,既能減少公眾對債務問題的不實猜測和質疑,也能使舉債工作逐步變得更加科學、合理。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綜合新華社  (原標題:審計署:全國地方債逾10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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